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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申本班退款政策皆依據《台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》



《台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》如下


  1. 學生於開課日前六十日提出退費申請,應退還當期費用總額95%


  2. 學生於開課日前五十九日至開課日之間提出退費申請,應退還當期費用總額90%


  3. 學生於開課日當天課程結束後,第二次上課前(不含當次)提出退費申請,應退還當期費用總額70%


  4. 學生於第二日(次)上課後,且未達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之三分之一期間內提出退費申請,應退還當期費用總額50%


  5. 學生於達全期時數三分之一以上期間提出退費申請,所收取之當期費用全額不予退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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